第1112章 我叶苜苜不养闲人的噢-《饥荒年,我囤货娇养了古代大将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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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稷含着泪,表情悲戚,“您知道我是怎么穿越来的吗?”

    “我被大哥推下楼,把一楼大厅摆的古董花瓶给打碎,价值三千万的花瓶,父亲皮鞭抽了我一个多小时,关地下室禁闭,当天晚上高热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应该是死了,死了灵魂出窍,才会穿越寄生在古代林稷身上!”

    “我和林稷同名同姓,年龄相仿,外表也一样!”

    叶苜苜听着他讲述的过往,他是所有穿越者里最惨的一个。

    范靖是富三代。

    霍骁父母是厅级以上高官,从小对他严苛。

    他不愿过以前的生活,哪怕古代天天饿肚子也不想回家。

    杨青禾是985大学生,父亲是小学校长。

    “其实,我以前不认命的,觉得能穿越到古代是上天给我一次机会!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,做出一番大事业!”

    “后来,被家族的人送给士族大夫当男宠,我毫无反抗之力,只能东奔西跑地逃命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是每个穿越者,来这乱世里都有能力当上男主的!”

    “这个世界的男主只有一位,就是战承胤。”

    “我,不过是边角料罢了!”

    林稷说着情绪有些低落,他沉默了好几秒,用手把眼角余泪抹干。

    笑着对叶苜苜抱歉道:“其实,我们并不想瞒你!”

    “前途渺茫,我们一路逃亡的路上经历太多,把人性早已看透,和母亲商量过后,我想带她回现代……”

    “在现代我虽是私生子,有妈妈外婆外公留下的房产,门面,还有几千万现金……”

    “足够我们一辈子吃喝不愁了!”

    林稷忽然朝着叶苜苜下跪。

    “所以,恳求神明给我们返回现代的机会,我一定会报答你的!”

    昭娘子见林稷下跪求神明,也跟着跪下来。

    她眼神带着恳求,看向叶苜苜。

    叶苜苜眼眸微眯,既然林稷有读心术的金手指,能为她所用才行。

    就连霍骁有空间,也在帮她搬运物资。

    叶苜苜对林稷说:“你先起来,你一个现代人动不动下跪,古代规矩那套都腌入味了!”

    林稷嘴角苦涩笑,把昭娘子扶起身。

    “在古代一年多的折磨,为活下去,迫不得已融入吃人社会!”

    叶苜苜眼眸上下打量他,他的确折磨得看不出现代人痕迹。

    但他有金手指唉,读心术是很厉害的一项能力。

    譬如,谈判的时候能读出对方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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